乘坐飞机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乘坐飞机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如下:
1.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 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 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此外,根据换算,100Wh充电宝容量为27000mAh,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是能够带上飞机的。
郑重声明:图文由自媒体作者发布,我们尊重原作版权,但因数量庞大无法逐一核实,图片与文字所有方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核实后我们将予以删除。
主办单位:广州小漏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企在线数码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06251号